考课官员的考状。宋制,凡命官均由吏部南曹给印状历纸,由诸司长官于平时在历纸中记录下属官员的善恶,以作为铨注的根据,相当于唐代的司考。所属官员秩满,由长官详加检视,定其殿最。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
官署名。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大都南北兵马司等,简称大都兵马司。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置。十六年,定秩为正四品,隶大都路都总管府,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分置司于南、北城。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的长官。见“海军部”。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掌皇帝出入之扈从。额定十人,于内大臣、散秩大臣及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凡皇帝朝会、祭祀、驾出、驾人以及谒陵、耕耤等,皆扈从前导。凡皇帝御经筵、六阅、御楼受俘赐见等,
官名。辽朝袭唐制置。司经局官员,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
官名。《周礼》春官大宗伯之属,为众乐官之长,掌国子的音乐舞蹈知识教授,主持国家各种礼仪中音乐的演奏。员二人,中大夫爵。西魏恭帝三年(556)复置,为春官府属官,正五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 (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右军巡使分掌本府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此官。掌京城争斗。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掌管社稷坛门钥、守卫、值宿之事。朔望则奉香行礼,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额设五人,五品一人,六品四人,均以满员充任。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官
赐予大臣的特殊礼遇。即朝会的班次同于司徒等三公。《宋书·百官上》: “汉章帝建初三年(后78),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