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通赞官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官名。北魏置。《元融妃卢贵兰墓志》:“ (元景哲) 俄迁尚书祠部郎中,通直散骑常侍,朱衣直阁、钾仗都将。”(《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五○)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
参见“将作丞”。官名。隋唐与宋置,属将作监,协助监与少监处理监务。见“将作监”。
满语官署名。汉译作“内务府总管衙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掌国家各项财政支出帐簿,下设掌出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掌纳上士”。
见“遥郡”。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副长官,从四品,不常设。
① 战国时守城之军事单位。《备城门》孙诒让注: “城上百步一亭。”②秦及汉朝隶属于乡的基层行政机构。亭原为军事、交通需要而设,后兼管一亭部之政事。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西汉全国亭数为29,635,大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郑黄中等三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