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眼
选举制度。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始见于宋。初指文、武科殿试第二、三名,后专指第二名。明、清赐进士及第,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
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南宋以至明清始专指第二名。《称谓录》说:“榜眼名目,始于北宋,古者原以第二、三两名为一榜眉眼;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为榜眼,后以第三为探花,遂专以第二为榜眼。又按以一甲第二人为榜眼,第三人为探花,至明始为定制”。
选举制度。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始见于宋。初指文、武科殿试第二、三名,后专指第二名。明、清赐进士及第,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
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南宋以至明清始专指第二名。《称谓录》说:“榜眼名目,始于北宋,古者原以第二、三两名为一榜眉眼;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为榜眼,后以第三为探花,遂专以第二为榜眼。又按以一甲第二人为榜眼,第三人为探花,至明始为定制”。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铁骊部人兵马。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
见“焕章阁”。
官名。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司农寺置勾当公事; 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亦设勾当公事; 徽宗时,将作监亦置。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官署名。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有官典七人,随官勾检文案。
官署名。北齐置,隶都水台。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官名。三国魏丞相属官有主簿祭酒一人,以久任主簿者充任,秩第七品,省录相府众事。下辖主簿四人,品秩与主簿祭酒相同。蜀吴无。
冠饰名。貂即貂尾。蝉指金蝉。汉朝皇帝近侍服用。据应劭《汉官仪》,侍中冠武弁,加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谓之貂蝉。后用为贵幸近臣代称。东汉时宦官为中常侍,亦以此为冠饰。晋朝沿之。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核全国海陆各军、长江水师、在京各旗、驻防旗兵、各省绿营、官设警兵饷项并各省报解协饷各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