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业试验场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六日公布的《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 技术员一至三人,办理技术事项;推广员一至三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推广宣传指导及调查事务;事务员一至三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文牍,会计等事务;因事务之必要得酌用雇员。本场招收练习生并设置棉产品标本陈列室。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六日公布的《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 技术员一至三人,办理技术事项;推广员一至三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推广宣传指导及调查事务;事务员一至三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文牍,会计等事务;因事务之必要得酌用雇员。本场招收练习生并设置棉产品标本陈列室。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东汉末年置,曹操丞相府属吏。诸曹如东曹、西曹、法曹等皆设。官名,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东曹、西曹、法曹皆置,掌谋议。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官名,汉置,为上计吏的随从官吏,佐上计吏到京城送计簿,汇报郡况。此官实为郡吏,佐计吏到京城向朝廷汇报情况是临时性的。魏晋南朝因之,隋以后无。参看“上计吏”条。
任官制度。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由本部剳委充任。部郡从事官名。汉朝置,为司隶校尉、诸州刺史属官,每郡一人,掌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州自辟除,秩百石。魏晋时为司隶校尉,北齐诸州置,职掌巡视诸郡,督察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官名。突厥领兵官,即“左杀”。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整饬风俗,维护治安,编查户口,稽核工程,交涉外事,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犯人,侦探秘密,并管理行政警察、高等警察、司法警察事项。设参事一人,从五品,承厅丞指挥,管理
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洪武二年 (1369) 始置,选能疾行者二百人,以百户领之,负责传递军情。
县学官名。北周置,《周书·孝义·张元传》载:“河北芮城人也。县博士杨轨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县博士之秩自三命至五命。县学教职。唐制自京县以下,各县均置经学博士一人,无品,掌教县学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