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太尉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宋朝取士方法之一。徽宗崇宁三年(1104),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州学、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称为升贡。县学按外舍、内舍、上舍逐等升补。县学上舍选升州学,州学选升京师辟雍。宣和三年 (1121)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为太府寺常平署长官,一员,从七品下: 掌仓储之事。武则天垂拱(685—688)初东都(洛阳)亦置。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西汉属右扶风,为掌畜令副贰,主牧畜。官名,秦汉皆置,为掌畜令之副,佐令掌畜牧之事。参看“掌畜官”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负责将在镬中烹制好的食物盛到鼎俎中以供御。下设司鼎镬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武官名。南宋建炎中置,属御营使司,掌统领御营五军。参见“御营司使”。
见“宣抚处置使”。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
见“资(1)”。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考试院的长官,综理全院事务,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铨叙部部长、次长,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由院长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