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坊司直
官名。唐置,见“桂坊”。
官名。唐置,见“桂坊”。
官名。西汉属少府,主藏兵器。有郎中二十人,主弩射。官名,汉置,掌藏兵器和治若卢狱,有丞。参看“若卢”条。
官署名。金朝置,属秘书监。掌御用书画纸札。设直长一员、都监一至二员领局事,秩正八品、正九品。官署名。金置,属秘书监,掌御用书画纸札。设直长一人,正八品;都监二人或一人,正九品。
官名。北宋神宗时,五岳庙设管勾、提举或提点官。后改置监官,以选人充任。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如同黜降宫观之例。南宋时,因官多阙少,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理为资任。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
官名。西汉置。初属中尉,主都船狱,有三丞。或以都船狱令为治水官。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东汉省。官名,汉置,属执金吾,掌治水。有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后汉书·
①周朝特指诸侯死于君位。《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公薨于路寝。”②唐朝三品以上职官死称薨。《新唐书·百官志》:“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
见“机速房”。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通过考试对翰、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始于乾隆二年(1737)。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检讨,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赞善,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并由皇帝亲自出题,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南京吏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
王国太傅即王傅、王国傅,初称太傅,后改曰傅,俸二千石,掌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傅》、《王太傅》条。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一旦触君主之怒,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为明代秕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