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理官
见“校理”。
见“校理”。
①文书名。上行文。明朝始行之,为进呈文书之一,主要应用于赋役方面。清朝沿其旧称,应用范围扩大。如河工报销及各处营建工程所缮之图册,乡试、会试录、题名录等,凡因事缮造文册随题本进呈御览者,均属此。因其以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修书官置,以六品以下充任。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掌急救受伤官兵。
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材木,烧炼石灰。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副提领、提控各一人。
官名。北魏置。太武帝延和元年 (432)由代尹改名,为京都平城最高行政长官。后复旧。官名。北魏置,见“代尹”。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与武备院、奉宸苑合称“内三院”。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阿敦衙门”,以大臣、侍卫等管理,康熙十六年(1677)改是称。下设左、右二司,并辖上乘御马厩、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中政院,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掌隶属于皇后宫的人户一万五千。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辖在京二提举司及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
古代君王处理政事的宫室。《礼记·文王世子》:“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注:“谓守路寝。”路寝:君王处理政事所居的地方。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七品内官。
职衔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630)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校检吏部尚书,参豫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