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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以身边地位较低的亲信充任,负责监察百官及吏民,直接隶属于曹操,威权甚大。初以卢洪、赵达任之。“故于时军中为之语曰: ‘不畏曹公,但畏卢洪,卢洪尚可,赵达杀我。’”(太平御览》卷二四一《都尉》引《魏略》)与各置官员,尤其主管司法机构的官员矛盾极大。三国魏沿置,亦称抚军校事或抚军都尉,权势仍极大。齐王曹芳嘉平(249—254)中司马氏控制朝政后罢。三国吴亦置,参见“典校”。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也称校官、校曹,校郎,抚军校事、抚军都尉。掌侦察刺探监督军政大臣,为帝王的耳目。清俞正燮《癸巳存稿七·校事》:“魏吴有校事官,似北魏之候官,明之厂卫,或谓之校曹、或谓之校郎、或谓之校官。”三国时魏沿置,齐王曹芳嘉平年间废。三国吴也置,后世也有沿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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