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草部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左中兵曹,“掌诸郡督告身、诸宿卫官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职主州府兵卫。
宋朝职役名。包括县吏人、公人,如前后押司、录事、前行、后行、贴司、书手等,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宋代职役的一种。包括吏员与公人,吏员初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后又有职级、推司、典书、副典书、手分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之一。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太上皇李隆基思张九龄预见安禄山必反,遣中使至曲江祭之。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汉朝。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南北朝以后,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有敕旨、敕牒、敕书之类。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
官名。南朝梁曾置此职,《梁书·文学·袁峻传》记天监初袁峻曾任鄱阳王郢州府都曹参军。职掌不详。以曹名推测,可能是掌府中总务之类。
官名。隋置,掌接见外国使者时按其等级的不同而排定次序。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甲铠署置,或隶军器监,或隶少府监,玄宗开元三年(715)始定隶军器监; 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甲胄、綅绳、筯角、杂作及工匠; 另有监作、典事等。金朝亦置,属军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