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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院都承旨

官名。五代时设枢密院承旨、副承旨。宋沿其制,有时又增设都承旨、副都承旨,掌承宣旨命,通领院务。参看宋朝孙逢吉《职官分纪·都承旨》、《文献通考·职官·枢密院都副承旨》。参看“承旨”条、《宋史·职官二》。


官名。(1)宋置,见“枢密院承旨司”。(2)辽置,见“南枢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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