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职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制,经考察属于贪酷的官吏,削除其名籍,使为平民,称为削职为民。
官署名。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年)国民政府设置,隶属内政部,负责编辑内政图书和审查著作等事务,设编审委员若干人,由内政部长指定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会议分常会和临时会两种,常会每星期一次,临时会无
官署名。金朝地方机构。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置于上京咸平府。设转运使领司事,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等职。章宗泰和八年 (1208) 以辽东转运使兼按察副使,同知转运使兼签按察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官制用语。也称纠弹,即由某些专司监察的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纠察、奏劾。《后汉书·史弼传》,“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北齐书·唐邕传》:“其未经府寺陈诉,越览词牒,条数甚多,俱为宪
元、明两朝掌管食盐产销的机构。元朝于辽东、大都、河间、山东、两淮、两浙、福建等地分设,隶户部各设都转运使二人,正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正五品,运判一人,正六品,下辖盐场多所,各场设司令、司
杂号将军名号,凡将军皆主征伐。1、灵帝自称无上将军。《后汉书·孝灵帝纪》:“甲子,帝自称‘无上将军’,耀兵于平乐观。”2、九江徐凤、马勉等自称无上将军。《后汉书·孝冲帝纪》:“十一月,九江盗贼徐凤、马
官名。西汉员八人,协助上林令管理上林苑。东汉以来改置上林苑丞。南朝梁复旧名,员一人,流外三品蕴位。唐朝员四人,从八品下,为司农寺上林署次官。宋朝省,金朝复置,世宗大定七年(1167)增为二员,从七品。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不出戍其他地方。
官名。元朝置。“仓”,汉语,即仓廪;“赤”,蒙古语,犹言“者”。内宰府典膳署设仓赤三十五人。吏员名。仓为汉语,意即仓廪,“赤”为蒙古语,相当于汉语的“者”。元代内宰司所属有仓赤三十五人,司仓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