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监司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
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
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即“枢密院副都承旨”。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领直卫副都督。五品上。官名。北齐设左右卫府,掌左右厢,其属官有直卫正都督、直卫副都督。见《隋书·百官中·左右卫府》。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缝制皇帝朝服及宫内四季衣服、靴袜等。设领催二人,针线女工一千一百七十人。
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有材木处,掌竹园管理,下设监丞。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郡国有竹园处,掌竹园管
官名。即钩盾丞。
官名。隋朝诸州、郡、县属官。
见“视学官”。官名。清末于学部置视学十二人,专任巡视京外学务。北洋政府于教育部、各省、县教育行政机关均有设置,国民党政府时期改为督学。
官署名。即唐朝秘书省太史局(司天台),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史局。官署名。见“太史局”。
见“侍卫处”。
见“族中承袭佐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