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班尽先前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其选用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新班遇缺。序补五缺一周,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轮补班各得其一。其序补过速,有见缺指捐之弊。光绪(1875—1908)中停而复设,直到捐纳停办。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其选用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新班遇缺。序补五缺一周,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轮补班各得其一。其序补过速,有见缺指捐之弊。光绪(1875—1908)中停而复设,直到捐纳停办。
爵名。南朝宋“侯”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王弘传》。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专司全国查禁鸦片烟毒事务。设大臣五人,提调五人,帮办一人,辖文牍、会计、检查、差遣、收发五所。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八月,朝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管大同民一百六户,采夏水玉砂,起运大都,供玉工磨雕。置大使一员。隶将作院。
见“宝谟阁”。官名,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置。宝谟阁是藏书阁,内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官。这些官都是贴官,即荣誉性的虚衔,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但有这种虚衔,可享受超官阶优
参见“内三院”。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汉朝选拔、考核官吏的制度。因分质朴、敦厚、逊让、有行四种科目,故名。此制始于元帝永光元年(前43),时下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每年以此科目考核郎及从官。东汉时科目有所不同。《后汉
汉时边远部族归附降属汉王朝,称臣为民叫内属。《汉书·贾捐之传》:“珠厓内属为郡久矣……民有慕义欲内属,便处(安置)之。”《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
伎术官名。隋太卜署所属有相博士、助教各一人,掌教相术。
官署名。南宋置,属刑部,掌审问大辟狱案。
官署合称。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南宋又于临安府置。依案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