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考
清朝科举制度。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专为选庶吉士而设。始于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五年,经内阁会议后,成为定制。殿试后,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用论、诏、奏议、诗四题。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并按考试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之名次,由皇帝分别决定应授何种官职。最优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其余分别录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1、天子、诸侯、大夫考察其属下官吏的政绩叫朝考。见《国语·鲁语下》。
2、科举考试时,新科进士经礼部试、殿试合格后,由皇帝特派大臣再次考试叫朝考。
清朝科举制度。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专为选庶吉士而设。始于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五年,经内阁会议后,成为定制。殿试后,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用论、诏、奏议、诗四题。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并按考试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之名次,由皇帝分别决定应授何种官职。最优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其余分别录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1、天子、诸侯、大夫考察其属下官吏的政绩叫朝考。见《国语·鲁语下》。
2、科举考试时,新科进士经礼部试、殿试合格后,由皇帝特派大臣再次考试叫朝考。
官名。北宋前期置,掌起居郎、起居舍人之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武科目殿试取录的第一名。明朝旧有武科,无武科殿试,故仅有武举人,无武进士、状元之名。崇祯四年(1631)始开武殿试,钦定一甲三人,以王来聘能舞百斤大刀,定为状元,授副总兵。清沿其制,光绪二十七年(19
内侍阶官名。金朝置。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从六品上。官名。金代内侍官,从六品上,称通禁郎。见《金史·百官一》。
国人不固定居住的国家,即游牧之国。《史记·大宛列传·乌孙》:“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与匈奴同俗。”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 定,理藩院侍郎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至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骁骑之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骁骑率中士、右骁骑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监狱名。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筹建,由日本小河滋次郎博士设计,次年开工。根据规划,该监狱分前、中、后三区:前区包括大门、看守教诲所、病监、幼年监、运动场等;中区包括中央事务所、典狱室、会议室、课
官名。见“左右武伯上大夫”。
官名。晋朝置,左、右卫将军所属三部司马之一,领禁军,下设督史。官名。晋置,为三部司马之一,取古代善射者养由基为名。《晋书·职官志》:“二卫始制前驱、由基、强弩为三部司马,各置督史。”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