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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上典官

太平天国朝上职官之统称。永安建制始设,各有专职,且分工极细。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如负责后勤供应者,有“总圣库”,主接受各军官搜得之金银财宝,职同将军;“总圣粮”,主收发粮食,职同检点;“总油盐”主收发油盐;“典买办”,主采买,职同指挥等。主管军需生产者,有“典红粉”,主制造火药,职同指挥;“典铁库”,主制造兵器、铁器,职同指挥;“典硝”,主煎熬硝磺,职同指挥; 等。办理文书者,有“典诏命”,主缮写诏书,职同指挥;“典簿书”,主诏旨文书,职同指挥; 等。掌刑法者,有“典刑罚”,主刑法,职同指挥;“典天牢”,主监狱,职同指挥。此外,掌医药者,尚有“国医 (即太医)”、“天朝掌医(外科)”、“天朝内医 (内科)”、“朝内拯危(临时救急之医官)”等。朝上典官,可兼统军中典官。至后期,多以世爵定,地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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