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
官名。战国秦置。工师属官,主管工匠的小吏,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汉朝亦有此称。南诏国凡六曹各置有曹长,位在大军将下。又,唐朝尚书丞郎、郎中也相呼为曹长。
官名。战国秦置。工师属官,主管工匠的小吏,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汉朝亦有此称。南诏国凡六曹各置有曹长,位在大军将下。又,唐朝尚书丞郎、郎中也相呼为曹长。
官制用语,即贬官免职,同罢黜、黜免 贬黜。
官名。南宋太医局置,以京官充任,从八品,为太医局次官,位在判太医局下。
官名。即国子监丞。官名。清末学部成立后,以国子监归并学部,部内设国子丞一人,秩正四品,掌文庙及辟雍两处礼仪事务。所属有典簿四人,正七品,掌祀典庙户;典籍四人,正八品,掌祭器、乐器。奉祀官二人,七至九品
官名。参见“左副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秩正三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巡抚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
官名,殷朝置。武官。《甲骨文合集》第二四一四○片: “辛卯卜, 即贞, 多生射。”
见“左韶舞”。
役名。宋朝下等役职。掌在监当官与专知指挥下稽察来往商旅,拘拦搜检漏税及禁卖货物。差五等户充当,或招募。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在监当官与专知官指挥下稽察来往商旅,拘拦搜检漏税物资等。一般差第五等户充任或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废八股后,改乡会试首场试中国政治史论五篇,为政论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