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文馆判官
官名。见“昭文馆”。
官名。见“昭文馆”。
官名。西汉置,《汉书·景十三王传》记广川惠王越有永巷仆射,为主后宫妇女之宫。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燕山左等八卫,直隶淮安府及大河等六卫。清顺治元年 (164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将军名号,与武臣、爪牙、龙骑将军取代旧置前、后、左、右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第十八班。陈沿置,为二十五号将军之一,四品,秩中二千石。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
武官名。为元帅、都元帅或大元帅的副职,参见“元帅”、“都元帅”、“大元帅”。
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始置,正五品,寻改名都水少令。唐朝罢。辽朝复置,为南面朝官。金朝于都水监、都水外监各置,从五品,参掌监务,兼管漕运。元朝都水监一员,置正五品。又有行都水监,亦置少监
权宜委以差事的吏员。《汉书·苏建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颜师古注:“假吏犹言兼吏也。时权为使之吏,若今之差人充使典矣。”代理某职的官吏。《汉书·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
官名。宋朝宣抚司之副职。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或任宣抚使职事。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四川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领云南布政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
官名。匈奴置。以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