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曹
礼部之别称。
礼部之别称。
官署名。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僧人。设都纲、副都纲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清沿其制。见《明会典·僧录司》、《明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人数不定。六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领兵,掌讨伐山越。见《三国志·蒋钦传》。官名,东汉献帝年间孙权置,掌领兵讨伐山越。《三国志·吴书·蒋钦传》:“徙讨越中郎将,以经拘、昭阳为奉邑。”
官名。秦及西汉郡国皆置,为农监长副职。官名,秦汉皆置,为农监副长官,助农监长行职事。参看“农监”、“农监长”条。
公务员工作的纪律规定。国民党政府制定,亦称公务员的义务。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该法于1942年12月与1947年6月两次修正)的规定,公务员须遵守以下各
官署名。明洪熙元年(1425)于都察院前加“行在”字,称行在都察院,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正统中,去“行在”字,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遂为定制。
周朝泛指众官。《诗经·大雅·文王》: “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尚书·周书·多士》孔颖达疏:“士者,在官之总号,故言士也。”
官署名。南宋置,属兵部,掌民兵、仗卫之事。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副主将,协助防主管理辖区域内的军政事务。见《周书·郑伟传》。武官名。为防主的副职,惟西魏与北周于江陵置之。任此职者见《周书·郑伟传》:“魏恭帝二年(公元555年)除江陵防主,
即“都麴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