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明经

明经

选举制度。意为通晓经学。始见于汉,自武帝尊崇儒术后,颇盛。无常制。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后85)始令郡国举通晓经学者,凡十万以上举五人,十万以下举三人。后附以年龄规定,如质帝本初元年(146)定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此科多补博士、议郎。东汉后渐不为所重。隋炀帝置,与进士科并行。唐沿置,为进士、秀才等六科之一。分为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等科。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亦设,下分三礼、三传等科。以《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谷梁传》、《公羊传》为小经。每经考墨义、大义,贴小经,试时务策。殿试考大义,贴大经、中经和小经。出身与进士科同。神宗熙宁四年(1071)罢。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复置,得五百人,分授郎中、东宫侍书、御史、参政、通判、王府引礼舍人等官,亦有至佥都御史者。后虽不行,但渐成为明清学校贡生的俗称。


明经即通晓经学。1、为汉朝察举科目之一。《后汉书·儒林传下·魏应》:“习《鲁诗》。闭门诵习,不交僚党,京师称之,后归为郡吏,举明经,除济阴王文学。”又张玄:“少习《颜氏春秋》,兼通数家法,建武初,举明经,补弘农文学。”

2、唐宋取士科目之一。《新唐书·选举志上》:“唐制,取士之科……有明经……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3、明清两朝称贡生为明经。《日知录·明经》:“今人但以贡生为明经,非也。今之进士,乃唐之明经也。”

猜你喜欢

  • 左皇后

    废而复立之皇后。《汉书·外戚传·孝成许皇后》:“(淳于长)曰:我能东宫,复立许后为左皇后。”

  • 左龙虎军大将军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龙虎军大将军上。

  • 内藏曹

    官署名。北魏置,掌宫内库藏。《魏书·阉官传》:“(张祐)积劳主曹监,中给事,赐爵黎阳男,稍迁散骑常侍,都绾内藏曹。”

  •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安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长兄洪仁发为安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安”,始有

  • 度外

    度支员外郎简称。

  • 大理寺都评事

    官名。明朝大理司左、右司长官。掌狱讼复审。建文(1399—1402)时改左、右寺正置,各一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 视祲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视祲中士二人,掌以望气之法而占验吉凶。北周因之置视祲中士,正二命;视祲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太卜下大夫。

  • 右三部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设,掌兵、刑、工三部事。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至元元年(1264) 罢,以兵刑为一部,别置工部。三年,复立。五年,又分为兵刑部与工部。官署名。元

  • 膂力骁壮超绝等伦科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 捕获裁判所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人,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