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手卫
官署名。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洪武 (1368—1398)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清朝顺治十一年 (1654) 沿置,属銮仪卫、掌陈设卤簿、乐器及钟鼓值更之事。置掌印冠军使、掌卫事冠军使等官,下设左、右二司,分掌卫事。
官署名。明置。原名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改称旗手卫,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凡岁祭旗头六纛之神,八月于坛。十二月于承天门外,皆卫官涖事。见《明史·职官五》。
官署名。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洪武 (1368—1398)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清朝顺治十一年 (1654) 沿置,属銮仪卫、掌陈设卤簿、乐器及钟鼓值更之事。置掌印冠军使、掌卫事冠军使等官,下设左、右二司,分掌卫事。
官署名。明置。原名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改称旗手卫,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凡岁祭旗头六纛之神,八月于坛。十二月于承天门外,皆卫官涖事。见《明史·职官五》。
官名。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详“提牢厅主事”。官名。明置,掌提点刑部牢狱,稽覈罪囚;因刑部主事任此职,故又称提牢主事。见《明史·职官一·刑部》。清沿明制,也设提牢,官署称提牢厅。见《清史稿·职官一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满语官署名。又作“绰尔齐衙门”。清朝专习满洲、蒙古吹歌处。
为大臣去世休朝致哀。唐朝中外、文武大臣三品以上和致仕官曾任三品以上正官或四品清望官者死亡,休朝致哀一日或数日。五代因之,后唐追册四庙亦休朝。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见“额驸”。
官名。北齐置。详“右龙署”。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苻丕载记附索泮传》: ”(张)天锡即位,拜(索泮)司兵,历位禁中录事、执法御掾,州府肃然,郡县改迹。”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置,为武散官,从七品上。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