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务使司
官署名。清末奉天省所属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奉天省旗民事务。置旗务使一人,下设佥事、科员等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裁。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设于奉天省。主官有旗务使一人,专掌旗人事务;下设佥事、科员以承办事务。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裁撤。参见“交涉使”。
官署名。清末奉天省所属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奉天省旗民事务。置旗务使一人,下设佥事、科员等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裁。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设于奉天省。主官有旗务使一人,专掌旗人事务;下设佥事、科员以承办事务。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裁撤。参见“交涉使”。
①周朝官吏名册。《周礼·夏官·司士》: “掌群臣之版。”郑玄注: “郑司农云,班书或为版,版,名籍。”②魏晋南北朝时亦作“板”。有“府板”、“板授”、“板职”等名目。指未经吏部正式任命,由地方行政长官
满语官名。汉译为“委署领催”。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掌吏、户、礼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官署名。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吏、户、礼)检法司,设司正二人,正八品,掌
官名。唐、宋、辽置。详见“散骑常侍”。官名,三国魏置,掌侍从、规劝、顾问、应对。秦汉皆置散骑和常侍,皆为加官。魏文帝合二官为一,称散骑常侍。南北朝沿置。唐于中书、门下各置二人,左散骑常侍属门下省,右散
服饰名。见“马褂”。
官名。见“审官院”。
官名。北周宣纳下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宣纳下大夫”。
西周派驻各诸侯国的监察官员统称。《仲几父簋铭》: “仲几父使几使于诸侯、诸监。”监视诸侯的官。周武王灭商以后,对于商代原来的统治区域,采用周公的分化利用办法,封纣子禄父(武庚)为商后,留在商都,通过禄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地方政府采行省道县三级制,国民党政权建立后,国民政府废除道的一级,由省直接监督各县。惟新疆地区辽阔,情形特殊,废道不久即将全省分为迪化、伊犁、塔城、阿山、焉耆、阿克苏、喀什、和阗八
官名。又作“协理事务参领”。清朝健锐营之职官。由总统大臣于本营参领内委派,无定员。掌章奏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