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方伯

方伯

①夏、商、周一方诸侯的首领。《礼记·王制》: “千里之外设方伯。”郑玄注: “伯、帅、正,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②唐朝以后地方长官泛称。《历代职官表·总督巡抚 ·汉》: “刺史,古之方伯。”唐朝转运使、观察史、采访使,明、清布政使,皆称方伯。


1、古代官名,为一方诸侯之长。《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注:“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史记·周本纪》:“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方今上无天子,下无方伯,若涉渊水而无舟楫。”

2、东汉时刺史、观察使的别称。唐代观察使、采访使、转运使的别称。明清布政使的别称。见《历代职官表·司道》。

猜你喜欢

  • 推勘官

    官名。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太宗淳化元年 (990)置,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②北宋三司属官。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以京朝官充任。英宗治平三年 (1066)废。

  • 单车刺史

    刺史等级之一。魏晋南朝制,凡庶姓任州刺史而未加将军号者为单车刺史。参见“刺史”。即不加将军号的刺史,为刺史的等级之一。魏晋南朝制度,几庶姓为刺史又没加将军号者称单车刺史。三国魏之州,或置牧或置刺史。刺

  • 王府近侍

    官名。辽朝置。亲王府侍从官。

  • 左至义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 水衡

    官署名。详见“水衡都尉”。官署名,西汉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其长官称都尉,“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辨铜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又甘泉上林、都水七

  • 当直

    唐、五代职事官值班制度。尚书省官每一日一人宿直,尚书都省设值班记录依次传递; 内外官上班视事,下班而退,有事则直。五代后梁逐日当中书舍人及吏、兵部知印郎官、少府监及篆印文兼书写告身人吏等,轮次于中书侧

  • 掌判

    媒氏的别称。周朝有媒氏一官,掌男女婚嫁等事。《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

  • 三监

    ①官名。周朝派往诸侯国的监察官员。《礼记·王制》: “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②周初对殷遗邶、鄘、卫三国派驻的三大臣合称。即武庚、管叔、蔡叔。《汉书·地理志》:“周既灭殷,分其畿内

  • 太原府尹

    官名。太原府长官,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置,员一人,从三品,总领府事,为留守。同时,代北都牧行事。

  •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所长

    官名。清末京师高审厅属官。宣统三年 (1911) 置。一人,正六品,奏补。掌理看守所关押人犯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