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长
学官名。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约三十人,设斋长一人,负责表率本斋学生,凡违规矩者,依斋规五等罚纠之,并每月考斋生行艺,记著于籍。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置斋长一人。太学的斋长选学生担任、执行斋规,按规定处罚犯规学生:每月登记本斋学生行艺于簿籍,季终评选成绩优秀者送学谕考试。
学官名。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约三十人,设斋长一人,负责表率本斋学生,凡违规矩者,依斋规五等罚纠之,并每月考斋生行艺,记著于籍。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置斋长一人。太学的斋长选学生担任、执行斋规,按规定处罚犯规学生:每月登记本斋学生行艺于簿籍,季终评选成绩优秀者送学谕考试。
清代由将军直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监狱名。清置,专司监禁京师地区满人和八旗军人罪犯。由步军统领衙门司务厅管理,监狱分设在崇文、宣武、朝阳、阜成、东直、西直、安定、德胜八门,各一所,依次监禁镶白旗人、镶红旗人、正蓝旗人、镶蓝旗人、镶黄旗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始置于礼制馆,员额一人,后改称总纂;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于国史馆亦设总编纂一人。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民国初年,在大总统府设政事堂,置国务卿,承大总统之命处理政事,副署大总统发布的命令。官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袁世凯公布“新约法”,废国务院,于总统府设政事堂,以国务卿为主官,赞襄总统处理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北朝史时因避讳改。视从五品。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輓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都御史”。
官署名。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主官有照磨一人,所属有典吏八人。
大理院内部事务机构。北洋政府置,属大理院书记厅,掌办本院总务,原分设文书、卷牍、统计、会计四科,旋改设文书、记录、会计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