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清吏司郎中
简称文选司郎中。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选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蒙古司官初不分曹,唯长官所派,后始分司定缺。遂增至七人,满洲四人,蒙古一人,汉二人,皆正五品。宣统三年 (1911)裁。
简称文选司郎中。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选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蒙古司官初不分曹,唯长官所派,后始分司定缺。遂增至七人,满洲四人,蒙古一人,汉二人,皆正五品。宣统三年 (1911)裁。
捐官之执照。清制,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由吏部发一执照,以为凭证。亦称“部照”。
“兵部侍郎”简称。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二年 (1005),并三司兵案、度支案置,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史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名帐,刑狱、造船、捕盗、逃亡户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准尉,掌陆军测量事务。
参见“军机达拉密”。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长官。
皇族之称。秦制,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清制,宗室以显祖的直系子孙为限。参见“觉罗”。
官名。隋朝鸿胪寺崇玄署置为长官,一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增为正七品。唐朝为宗正寺崇玄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京都诸寺观名数、道士帐籍及斋醮之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官制术语。①魏晋南北朝时期寒士、寒人出任之官职,一般品阶较低,而且政事较为烦碎,如南朝梁时流外七班中的诸王国低级属官、台省令史等。见《隋书·百官志》上。②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士族所任的流内官中,亦有清浊程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县曲弥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