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提调
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教务之职官,又名教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审量教法、修饰学规,稽察教员勤惰,考验学员优劣。有实施教学之责,约束学生之权。凡学堂中应办要事,随时与监督商办。辖教员、副教员若干。
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教务之职官,又名教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审量教法、修饰学规,稽察教员勤惰,考验学员优劣。有实施教学之责,约束学生之权。凡学堂中应办要事,随时与监督商办。辖教员、副教员若干。
省称“可”。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
亦称“兼衔”。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凡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又总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秩正五品。掌大承华普庆寺所属大永福寺营造。初为营缮提点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 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司置,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设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另设经制副使或经制判官一人,佐理其事。下属有主管文字二人,干办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都承旨下。
即“拜唐阿”。
官署名,又称宣徽南院,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辽国的宣徽,视汉官之工部。其官有: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孝靖宫令及丞,掌总领章宗五妃位各同监。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江苏设置,管理马政,后废。
初谓副将,相对主将而言,亦称裨将。《史记·楚世家》: “秦大败我军,虏我大将军屈匄、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后成为低级将军名号。新莽时赐诸县属令长皆为裨将军。魏晋南北朝位列诸杂号将军之末,魏、晋、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