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官
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为政务官。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委员、各院院长、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须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称为政务官,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 各院院长, 副院长及委员, 以及特任、特派的官吏均属之。承政务官的指挥执行事务者为事务官,如常务次长以下官吏均属之。
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为政务官。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委员、各院院长、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须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称为政务官,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 各院院长, 副院长及委员, 以及特任、特派的官吏均属之。承政务官的指挥执行事务者为事务官,如常务次长以下官吏均属之。
皇帝姬妾名号。秦置。西汉沿之,秩视四百石,比公乘,主供使者。东汉省。宫中女官名,也是皇帝嫔妃之一,为十四级中的第十一级。《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適称皇后,妾皆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
官名。 西周置。 见《㠱侯弟遗鼎铭》。 职掌不详。官名。西周设置,《侯弟遗鼎》所记有“司”一职(《文物》1972年第5期),所掌不详,可能相当于《周礼·夏官》之属的司爟,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掌织造宫中所用织物。
郡散吏名。汉代置,《后汉书·周盘传》记蔡顺以至孝称,“太守韩崇召为东閤祭酒。”无具体职务,为郡府中的高级散吏。
官名。①下级军官。地位在尉以下,侯长以上。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戍律》: “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 ② 掌管狱讼律文的文书小吏。“吏”写作“史”。吏员名。汉代边郡部都尉所属候望系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外兵曹掌畿外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外兵曹,设外兵参军,南朝宋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外兵参军;北周大丞相府与都督中外诸
官名。三国吴置,亦称殿上列将。是皇帝左右亲近之职。见《三国志·孙皓传》、《陆凯传》。官名,也称殿上列将。三国吴置,为皇帝的左右亲信之职。《三国志·吴书·孙皓传》:“殿中列将何定曰:‘少府李勖枉杀冯斐。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边郡苑马的牧养,六品。下设司马。西晋改置典牧都尉。十六国前秦复置。官名,三国魏置,掌畜牧,类似汉朝诸牧师苑三十六所的苑监和唐朝的牧监。《唐六典·太仆寺·上牧监》注:“魏置牧官都尉,
1、地方方面长官。《三国志·蜀书·许靖传》:“又张子云昔在京师,志匡王室,今虽临荒域,不得参与本朝,亦国家之藩镇,足下之外援也。”注:“子云名津,南阳人,为交州刺史。”《三国志·吴书·陆凯传·上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