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政事堂

政事堂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副相,分三省长官之权,皆可入政事堂议政。高祖武德(618—626)年间,常于门下省议事,至太宗贞观十六年(642) 前后魏徵以太子太师知门下省事、房玄龄起复授左仆射知门下省事,始名政事堂,并成为制度。睿宗文明元年(684) 七月,中书令裴炎迁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723),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于其后,分曹以主众务,制度始备,总中书、门下二省职权,佐天子而统大政。初以中书令为秉笔宰相,即首相,称执笔,或称执政事笔。后以诸分直主政事,或一人知十日,或一人直一日。有会则为执行主席,无会则为值班宰相,处理日常公务、承帝旨。凡皇帝命令,须政事堂会议通过并加盖政事印方可颁行生效。后由翰林学士掌制诰,可不经政事堂直接颁下。懿宗时,“宰相、枢密,共参国政”。此后,枢密进一步分割政事堂之权。五代后期,枢密院成为与政事堂并立的宰相机构。宋朝政事堂与枢密院并称“二府”。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尚书省都堂为政事堂。清末宣统三年(1911)责任内阁亦置,为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及国务大臣议政之所,清亡即废。


政事堂,又称都堂,是唐宋宰相之职办公的处所。自唐高祖李渊武德初年,三省长官(即宰相职)就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共议国家政事。宋沿唐制。三省长官指尚书省长官尚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中书省长官中书令。见《新唐书·百官一·宰相之职》、《宋史·职官一·宰相之职》。

猜你喜欢

  • 某宫副使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宫官”。

  • 习马小底

    吏名。辽朝养马小吏。辽穆宗应历(951—969)初,女里为习马小底。

  • 司牧局大使

    官名。明代于光禄寺置司牧局,掌牧养牲畜之事。主官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废。

  • 太子典设郎

    官名。见“典设郎”。

  • 大理司

    官署名。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为长官,秩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十四年后,改置大理寺。

  • 太子詹事丞

    详见“詹事丞”。

  • 五威中城将军

    将军名号。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主十二城门,以策命说符侯崔发任之。将军名号,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十二城门。《汉书·王莽传》:“置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司命司上公以下,中城主十二城门。”“命说符侯崔

  • 礼制局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于编类御笔所,掌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1120)废。官署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于编类御笔所,属尚书省,掌讨论古今宫室、

  • 郡三老

    官名,掌教化,导民为善。由县三老推选,不常置。三老有乡三老、县三老、郡三老、国三老。《后汉书·王景传》:“父闳,为郡三老。”《后汉书·明帝纪》:“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参看“国三老”条。乡

  • 礼部右丞

    参见“礼部左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