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提点所

提点所

宋朝主管官员带“提点” 衔的各种机构简称。为提点在京寺务所、提点中太一宫所、提点建隆观所等。

猜你喜欢

  • 操■清洁科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 安军中郎将

    官名。三国吴置。为领兵武职。吕据自副军校尉迁此。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吕据传》:“(范)次子据,字世议,以父任为郎。后范寝疾,拜副军校尉,佐领军事。范卒,迁安东中郎将

  • 私府

    府库名,汉置,为皇后、诸侯藏钱的府库。《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陛下见妾在椒房,终不肯给妾纤微内邪,若不私府小取,将安所仰乎……非可复若私府有所取也。”《汉书·路温舒传》:“上善其言,迁广阳私

  • 述职

    ① 周朝诸侯朝见天子,陈述职守。《左传·昭公五年》: “小有述职,大有巡功。”杜预注: “诸侯适天子曰述职。”《孟子·梁惠王下》:“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②上任。《魏书·崔楷传》:

  • 三司勾院

    官署名。宋置,或称三司都勾院,属三司。掌审查各地申报三司的钱粮百物出纳帐册簿籍,审察其差误而加以查究。主官为勾院判官,其下有勾覆官。三司分为盐铁、度支、户部使时,勾院亦分设户部勾院、度支勾院、盐铁勾院

  • 盘水加剑

    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即盘水加剑,至请室谢罪,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汉书·贾谊传》: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间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

  • 敕令所删定官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删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 南京三司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设于南京,掌南京道财政、赋税、度支盐铁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置使、副使、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主官为南京三司使、三司副使,属

  • 五十石

    年俸五十石粮谷的官员。战国秦国置。《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

  • 左领军府

    官署名。隋朝置,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二曹行参军等员。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又统开府府(骠骑府)、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