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北宋初,以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真宗咸平三年(1000),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福建路铸钱事,另设同提点铸钱事。仁宗景祐二年(1035),始置江、浙、川、广、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掌冶炼金属、铸造货币之事。神宗元丰二年(1079),分置虔州(治今江西赣州)与饶州(治今江西波阳)两提点司,分管东南九路。后或合为一司,或分为数司,或由转运使、发运使兼任。南宋置都大提点坑冶铸钱,置司于饶州。另有提辖铸钱坑冶官、提辖措置坑冶官、提举措置坑冶铸钱事等名目。其官署称提点、提举坑冶铸钱司。


官名,宋置。掌冶炼与钱币铸造。宋初以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福建路铸钱事,并置同提点铸钱事为其副职。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始置江浙川广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元丰初,以其统领九路,每岁不能遍历所部,始增各二人,分设两司、在饶州者领江东、淮、浙、福建等路;在虔州者领江西、湖、广等路。其后或合为一司,或分为数司,或由转运使、发运使兼任,殊无一定。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复并为一司,主官称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官署名称为提点坑冶铸钱司,设于饶州。属官有干办公事二人,检踏官六人,称铜官、催纲官各一人。

猜你喜欢

  • 鋗人

    官名。亦作涓人,战国时楚国设置。《史记·楚世家》:“楚灵王独傍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集解:“韦昭曰:‘今(三国)时之中涓也。’”参见“中涓”。

  • 训术

    官名。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县各一人,未入流。凡天文、占候、星卜、相宅、选日之流,悉归管理。然设官不给禄。清顺治(1644—1661 )初年沿设,县各一人,未人流,由所辖有

  • 左春坊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于左春坊置,二十五年定为正五品,一人,与右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不常授,景泰(1450—1456) 间,倪谦、刘定之而后,仅杨廷和一人任之,后不复

  • 温都赤

    即“云都赤”。

  • 白间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右府寺诸冶东道署,掌冶事。

  • 赐号

    清朝赐称号嘉美诸王之制。凡初封亲王、郡王,均奉旨加给封号,称赐号,颁给册宝册印。其子孙承袭时,封号不变,册宝不换,仅在封册内增注承袭者姓名。亲王、郡王皆依赐号排定班位,次序。亲王依次是礼亲王、睿亲王、

  • 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简称“都司”。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八年改置。多置于各省,掌一方之军政,分隶五军都督府,而听命于兵部。设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以流官或世官充任,其属有经历司,设

  • 郡公

    爵名。魏晋始置,初定为“公”的一个等级,高于县公。其后各朝多置。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大、次、小王国制,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赐郡公国臣吏,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北周时定食

  • 四将军

    官名合称。即隋朝前军、后军、左军、右军四将军,皆为从六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 (607)罢。

  • 节度推官

    官名。唐末、五代为藩镇幕职官,多由藩镇自辟置。宋朝改由朝廷除授,选士人充任,用为选人阶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重定选人阶官,换文林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