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提刑司

提刑司

官署名。宋朝提点刑狱司简称,或称宪司、宪台。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官,后设专司。掌本路郡县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并岁察所部官吏,保任廉能,劾奏冒法。设提点刑狱公事为长官,兼以文武臣充任。后屡经废置,至仁宗明道二年(1033)始成为常设机构。神宗熙宁六年(1073),各增设检法官。哲宗绍圣(1094—1097)初,令兼管坑冶事。南宋又设干办官。孝宗乾道八年(1172),又兼催督经总制钱。金朝亦置,掌监察官吏,体察廉能赃滥,以行赏罚。兼掌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设于中都西京路、南京路等九路,统称九路提刑司,设提刑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诸职。因职权极重,号称“外台”。承安四年(1198)改称按察司。


官署名。金置,后改称按察司,掌审察刑狱,照刷案牍,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及私盐酒曲并应禁之事,兼劝农桑等。其长官称使,另有副使、判官等。见《金史·百官三·按察司》。

猜你喜欢

  • 庄宅使

    使职名。唐武则天时置为内诸司使之一,授宦官,掌两京官府庄田、磨坊、店铺、菜园、车坊等业。五代后梁沿置。宋朝为西班诸司使之一,无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

  • 苗疆缺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鹤庆、广南、普洱、昭通、镇边等府、厅通判、同知,镇雄、恩乐、恩安、永善、宁洱、宝耳等州、县,贵州之古州兵备道,黎平、镇远、都匀、铜仁等府同知,清江、都江、丹江通

  • 司天台监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长官:金为司天台的副长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之下。详见“司天台”。

  • 大司礼

    官署名。北周置。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于春官府置典命司,掌内外九族及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并管理全国的僧道事务。北周初,改置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又改为礼部。

  • 掌出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掌国家各项财政支出帐簿,下设掌出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掌纳上士”。

  • 内给使

    (1) 宫女名号。唐置,属宫闱局。凡宫中无官品者,号称内给使,无固定员额,掌诸门进物之历。(2)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子内坊,主伞扇,无固定员额。

  • 大罗氏

    官名。给天子掌管鸟兽的官。《礼记·郊特牲》:“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疏:“天子掌鸟兽之官谓大罗也,谓为大罗者,能以罗捕鸟兽者也。”

  • 南镇抚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 置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设镇抚二人,从五品。永乐(1403—1424)时置北镇抚司,专治诏狱,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 勾当御药院

    官名。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置,以入内内侍充任。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干办御药院。

  • 宣德门家事库

    官署名。北宋卫尉寺所属机构,掌皇帝祭天所需祭器什物。设监官二人,以登闻鼓院监门官兼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