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讲议司
见“讲议司”。
见“讲议司”。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始于明崇祯十六年(1643),农民军攻克承天 (今湖北钟祥等地) 后,李自成用以自称。同年改称新顺王,此称遂不再用。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大同府。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唐代宗大历(766—779)中改集贤院学士置,以宰相兼,掌修书之事。五代、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明代京师军队组织。景泰时,兵部尚书于谦认为京师军马分别隶属于五军、神机、三千营,虽各有总兵等统领,事实上各不相关,一有调发,只得挑选凑拨以行,所以兵与将互不相知;且平日不司攻杀击刺之法,骤然临敌,就难
太子的别称。《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丹之辅导副主,掩恶扬美,傅会善意,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传》:“高祖起亭长,陛下兴白水,何况于王陛下长子,故副主哉!”太子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官名,汉置,为“曲”的试用副长官。汉朝军队编制为部、曲、屯。“部”的长官称校尉,“曲”的长官称军候,“屯”的长官称屯长。军候为曲的正长官,副长官有丞、或假候。汉制,官吏试用期间称假,试用合格,才正式下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名。清朝内阁之职官。乾隆四年(1739) 始设。时非额设,仅于大学士奉差在外或内廷行走时才临时另简大臣协理阁务。十三年定为满、汉各一人,秩从一品。由尚书、总督内特简补授,仍各带本职。职责为佐理大学士
汉魏称少数民族或地方首领为长帅或渠帅。《三国志·魏书·东夷传》:“东沃沮在高句丽盖马大山之东……户五千,无大君王,世世邑落,各有长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