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河渠
官名。宋置,掌河渠之事。《宋史·河渠志一》载: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十二月诏“以……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
官名。宋置,掌河渠之事。《宋史·河渠志一》载: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十二月诏“以……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
官名。北齐置。佐并省尚书令及左仆射管理并州尚书省事务。地位略低于京师尚书右仆射。其职掌与“尚书右仆射”略同。
官场用语。南宋初,流落金朝人来归,称为归正人。有官人归正,即恢复原有官职,多注授不厘务差遣。士人归正,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属太子门下坊殿内局。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置内直监、内直副监。
清末新军编制。不同于镇管辖下的步兵协,除有步兵二标外,还有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不隶属于镇,相当于民国时期的独立旅。清末之所以有混成协的编制,是由于有些地区当时成镇的兵源不足,先编成混成协,待以后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为昆蹄令之副,佐令养好马。参看“昆蹄令”条。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护军参领。亦有额定人数。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大鸿胪属官。《汉书·平当传》:“当少为大行治礼丞,功次补大鸿胪文学。”《后汉书·百官二·大鸿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注:“《汉官》曰: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食官令,正八品;食官丞,正九品。
官名,汉置,为地方盐官,掌管盐池。《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女医淳于衍者,霍氏所爱,尝入宫侍皇后疾。衍夫赏为掖庭户卫,谓衍‘可过辞霍夫人行,为我求安池盐’。”安池盐:安邑盐池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