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太史局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仿北宋差大两省官提举司天监例,置为太史局长官,以权侍郎充任,领观测天文、考定历法之事。
官名。宋代置,属秘书省。元丰改制后,废司天监,改立太史局,主官为太史令。高宗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改设提举太史局为主官。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仿北宋差大两省官提举司天监例,置为太史局长官,以权侍郎充任,领观测天文、考定历法之事。
官名。宋代置,属秘书省。元丰改制后,废司天监,改立太史局,主官为太史令。高宗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改设提举太史局为主官。
供来往官员食宿的客馆。《后汉书·光武帝纪》:“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从者饥,争夺之。传吏疑其伪,乃椎鼓数十通。”《史记·孟尝君列传》:“置传舍十日。”
秦汉司法机关通行的文书,有一定程式。睡虎地秦墓竹简》和《居延汉简》中均保存有完整的爰书,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司法案件的诉辞、供辞、现场检验记录和案件的综合性报导等。
官名。骑马厩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厩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主天子之骑马也。”置令,秩六百石,有丞。东汉省。
见“都史”。
①官名。又作“侍人”。春秋时亦称“阍”、“竖”。掌宫内侍卫、御车、守藏、主屦等事务。《左传·哀公十四年》: “侍人御之,子行杀侍人。”《谷梁传 ·襄公二十九年》: “阍,门者也,寺人也。” 三国魏、晋
明、清荫叙之制。为入仕途径之一。明初自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洪武十六年 (1383) 定,所荫者视原官降四品用,正一品子,正五品用; 从一品子,从五品用; 至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从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南乡太守郛休碑》有参战二人,其地位在骑督、步督之前。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正七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封奋勇校尉,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 属八旗者正七品封文林郎。三十二年,统一为奋武郎。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制。正
官署名。清置,为军机处前身,掌军政机要。见《清史稿·职官一·军机处》。参看“军机处”条。
见“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