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升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引见,给凭赴新任。知县以下毋庸引见。
升迁的方式之一。(1)明制,升迁必待考满。若员缺应补而不待满者, 称为推升。(2)清制, 官吏论俸序迁,称为推升。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引见,给凭赴新任。知县以下毋庸引见。
升迁的方式之一。(1)明制,升迁必待考满。若员缺应补而不待满者, 称为推升。(2)清制, 官吏论俸序迁,称为推升。
官署名。明朝内府贮库之一。属内府十二监之一的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1909)修订,增额外军官等,计十四级。如司务长、技士长等均属之,阶正八品。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书·匡衡传》记丞相府有集曹掾,主管郡国上计。郡府集曹亦当主管各县上计;此外,《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纳输。”故集曹还有运输谷物以实仓廪的职任。《隶释》五《巴郡太守张
①居官。《孟子·公孙丑上》:“夫子加齐之卿相。”赵歧注:“加犹居也。”③提升官位等级。《吕氏春秋·怀宠》: “皆益其禄,加其级。”③原职之外,增授其它职衔或虚衔。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二品,协都统充,简放。赞佐号令,参画机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广西省一人,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名。周朝及春秋战国诸侯宫内宦官之长。《吕氏春秋·仲冬》:“命阉尹申宫令,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高诱注:“於《周礼》为宫人,掌王之六寝。”官名。掌管宫室出入的宦官称阉尹,也写作奄尹。《吕氏春秋·仲
官名,西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掌帅郎中骑郎(骑郎中)守护宫殿门户,出充车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郎中车将”条。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十五人,每镇十五人,每协二人,每标二人,每营六人(炮队五人),正七品,协军校充,奏补。掌文牍缮录。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军、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