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几筵下士二人,掌祭祀用几筵之事。北周因之置司几筵中士、正二命;司几筵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宋朝户部分左曹右曹,各置郎中、员外郎二人。左曹分案三:一曰户口,掌诸路州县户口升降,民间立户分财,科差人丁,典卖屋业,陈告户绝,索取妻男之讼;二曰农田,掌农田及田讼,务限奏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分遣御史中丞蒋钦绪等往十道疏决囚徒,降死罪从流,流以下罪悉原之。唐文宗大和四年(830)置使,以清强御史二人为之,疏决处分京城诸司现禁囚徒,并具轻重奏闻。官名。唐太和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中兵曹掌畿内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中兵曹,设中兵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中兵参军;西魏字文泰为丞相,相府中亦置
官名。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置于河北沿边安抚司,以诸司副使充任,掌巡所部,兼提点本司所辖诸州军榷场。后不常置。
同“锡”。君王对臣子赏锡,赐予。《小臣邑斝铭》: “王易小臣邑贝十朋。”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宿卫和侍从,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并置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包括总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我国于清末已设驻外领事。北洋政府时期领事官分为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随习领事等。按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一月二十一日公
战国时期秦国统帅五百人军队的将官。《商君书·境内》: “五百主,短兵五十人。”武官名。战国时秦国军队编制,每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以统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