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按察司

按察司

官署名,金朝承安四年(1199)改提刑司设。掌一路之司法刑狱、考核官吏,兼劝农桑。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元世祖至元六年(1268)设提刑按察司。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主管一省之刑名按劾之事。简称按察司。洪武十四年(1381),置各道按察分司。二十九年改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建文(1399—1402)中改十三道按察司,各设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无定员,以及经历、照磨、检校、司狱等官。所属有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等机构。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初直隶省不设按察使,以道员兼领。雍正二年(1724)直隶亦设。总计内地十八直省共十八处按察司衙门。每省设按察使一人,属官与办事机构与明同。兼掌驿递、乡试、大计考官之事。宣统二年(1910),改为提法使司。


官署名。(1)金大定中置九路提刑司,承安三年(公元1188年)并上京、东京两路提刑司为一司,共为八提刑司。次年改诸路提刑司为按察司,上京、东京路按察司设使一人,秩正三品,掌审察刑狱、照刷案牍、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私盐酒麹并应禁之事,兼劝农桑,与副使、签事轮流外出巡按。副使,秩正四品,兼劝农事;签按察使事,秩正五品;判官二人,秩从六品;知事,秩正八品;知法二人,秩从八品。其他诸司设官大体相同。泰和八年(公元1205年)十一月,以转运使权轻,除中都转运使仍旧外,其余诸路并由按察使兼转运使,按察副使兼转运同知,签按察使事兼转运副使。以按察使而兼转运使,则监察之职削弱,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遂将按察使罢废。监察地方之权由御史台派遣御史出巡和司农司兼掌监察的办法行使之。参见“提刑司”。(2)明代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见“提刑按察使司”。

猜你喜欢

  • 仓科

    官署名。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掌理漕运、军储出纳料粮。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事。掌理漕粮、仓储

  • 总管内务府大臣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

  • 县主记掾

    县门下吏名。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簿书的记室,相当于一个曹。其吏员有主记掾,见《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侧》,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此外又有记室史、记室书佐、主记书佐,而主记、记室均为主记

  • 俸禄。《韩非子·奸劫弑臣》: “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俸,也写作“奉”,即古代官吏的“工资”。以汉朝为例,这“工资”有时只给谷,有时钱谷各一半,有时给钱和米。《汉书·

  • 劳工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劳工团体之指导监督事项;二、工厂矿厂之监督检查事项;三、工人教育事项;四、工人失业及意外事件之救济事项,五、工人保险及劳工银行合作社之筹设事项;六、工人

  • 招商局监督处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监督整理招商局而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招商局监督处章程》规定,其职权为关于业务方针的决定,契约的订定及废除,产业及资本的整理,分

  • 破虏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初平(190—193)初置,东汉末董卓专权,孙坚与袁术合兵讨伐董卓,袁术表孙坚行此职。十六国前秦沿置。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破虏将军邓奉据淯阳反。”《三国志

  • 大且渠

    官名,西汉时匈奴设此官,属二十四长,位在当户下,分左右。《汉书·匈奴传上》:“左大且怨望……欲与汉和亲,左大且渠心害其事。”

  • 侍从

    1、泛指侍从皇帝皇后左右的官员。《汉书·外戚传·霍皇后传》:“皇后舆驾侍从甚盛,赏赐官署以万计。”2、宋朝称翰林学士、给事中、六尚书、侍郎为侍从;中书舍人、左右史以下为小侍从;外官带诸阁学士待制名号的

  • 秘书太监

    官名。元代秘书监的副长官,其地位在秘书监卿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