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按察使

按察使

官名。唐朝始设,为监察官。后世因之,金朝以后转为司法官,兼监察官。唐睿宗景云二年(711),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分察天下。玄宗开元(713—741)间,曾改称按察采访处置使。十七年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改称采访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宋朝不设节度使,初由转运使兼领提刑,后别置提点刑狱,遂为后世按察使之前身。金朝承安四年(1199),改提刑司为按察司,设按察使一员,正三品,掌一路之司法刑狱、考核官吏,兼劝农桑。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设提刑按察司。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置使,正三品,掌断定六品以下官吏轻罪,复审地方已断之民间称冤案件,签署官员考核政绩。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置按察使,为按察司之长官,正三品,主管一省之刑法。别称“皋司”,尊称“皋台”、“外台”。清承明制,每省设一人,与布政使同为督抚大员之下属。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以振风纪而澄吏治,乡试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亦正三品。宣统三年(1911),改为提法使,不久废。


官名。朝代不同,职权也不一样。唐朝初期,曾设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为常设官员。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年间,改称采访使;唐肃宗李亨乾元元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职权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的地方,节度使便兼带观察处置使的官衔。宋朝没有节度使;起初提点刑狱由转运使兼任,后来才单设提点刑狱,为后代按察使的前身,其职权任务,与唐朝不同,为专察狱讼的官员。由朝臣充任。金设按察使,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元朝初期设提刑按察使,后改称肃政廉访使。明朝初期仍称按察使,为按察使司的长官,掌管一省的司法,还设有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期以后,又设巡抚,按察使便成了巡抚的属官。清朝沿用明制,按察使又称臬司、臬台、廉访,隶属各省总督、巡抚;清末改名提法使。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宋史·职官七》、《金史·百官三·按察司》、《明史·职官四·提刑按察使司》、《清史稿·职官三》。

猜你喜欢

  • 内侍长

    官名。十六国代置,北魏沿之。拓跋什翼犍建国(338—376)初,“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 (《魏书·官氏志》)北魏时还负有察举百僚之责,后与散骑常侍并置。孝文帝太

  • 尚方院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二年(1655) 改尚方司置。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后俱省,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一人,分办所属事务。康熙十六

  • 家相

    官名。①西周置。掌王家政之官。《逸周书·祭公》: “汝无以家相乱王室。”②西夏置。总揽军国大事。世袭。奲都五年(1061)毅宗凉祚立梁氏为后,以其弟梁乙埋任此职。春秋时代卿、大夫家中的管家。《礼记·曲

  • 钧席

    指宰相或宰相职位。钧喻国政,席指席位。宋丁谓《丁晋公谈录》:“卢相多逊在朝行时,将历代帝王年历、功臣事迹、天下州郡图志、理体事物、沿革典故,括成一百二十绝诗,以备应对。由是太祖太宗每所顾问,无不知者,

  • 路政司郎中

    官名。清末邮传部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

  • 中领军将军

    官名。北魏置,为侍臣带“领军将军”者之称。如娥清以给事黄门侍郎任此职。职掌参见“领军将军”。官名,将军名号。魏置,晋沿置,掌护卫,领营兵,属官有长史、司马等。见《晋书·职官志·中领军将军》。

  • 参议院法制股审查委员会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法制事项。

  • 大卓尼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掌理交际及诉讼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 戏马监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职官表》说:“戏马无考,疑亦台观之名。秩三百石,第九品,属钩盾令。”

  • 右林牙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大林牙院官员,掌文翰等事。相当于南面翰林学士。官名。辽置,为大林牙院的佐官。见“大林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