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讨副使
官名。见“招讨使司”。
官名。见“招讨使司”。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职掌与理欠司略同。真宗景德四年 (1007) 废。
女官名。金置,正九品,掌御仪。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为前队副贰或前队大夫副贰的省称。西汉末年王莽置。《后汉书·岑彭传》:“及甄阜死,彭被创,亡归宛,与前队贰严说共城守。”注:前队大夫贰,甄阜之副也。参看“前队”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名。南朝梁诸州置,掌督察非法。官品依州等级不同,各为一班和流外七班。州吏名。汉有部郡国从事史,魏晋以后称部郡从事,至南朝齐梁时改称部传从事。部郡从事之职在于检察一郡行政,至南朝宋时此职已轻,至齐梁时
官名,汉魏皆置。东汉王府、公府、军府皆置参军事,简称参军,掌参谋军事。东汉称丞相为司徒,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魏丞相、相国并称。相国参军事,为相国府属官,掌参谋军事,分正参军和行参军。统称参军事。
官署名。清朝浙江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设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宋朝三司别称。宋朝掌管国家财政的官署。《宋史·职官二·三司使》:“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官名。元置,为仪鸾局的主官,见“仪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