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女看守若干人,在所长督率之下,分工管理有关事宜。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女看守若干人,在所长督率之下,分工管理有关事宜。
官名。北魏前期置,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前废,品位较高。《魏书·奚斤传》: “太延初,为卫尉,改为弘农王,加征南大将军,后为万骑大将军。”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烹饪祭祀或膳馐的肉食。《庄子·内篇·养生主》: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陆德明释文: “庖人,丁其名也。”《淮南子·说林训》: “进献者祝,治祭者庖。”高诱注: “庖宰也。”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军器库副使置,为医官阶官,从七品。金朝为正七品下阶太医官。元朝为正六品太医散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下,称成安郎。
皇帝姬妾名号。秦置。西汉沿之,秩视四百石,比公乘,主供使者。东汉省。宫中女官名,也是皇帝嫔妃之一,为十四级中的第十一级。《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適称皇后,妾皆
官名。见“左右虎贲率上士”。
官名。见“膳部中大夫”。
官名。即少府少监,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分太府寺为少府监,置监、少监,复改少监为少令。参见“少府少监”。官名。隋炀帝改少府少监为少府少令,唐武德初复为少府少监。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军都部署司监治官。临时委任,收兵卸职,仍回本任官。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盐铁部,掌丰盐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神宗元行(1078—1085)改制,随三司罢。
官名。明于刑部置照磨、检校,掌核对文卷,计录赃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