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竹木局
官署名。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以所收供营缮之费。隶工部。成化七年(1471)始置,于芜湖、沙市、杭州等地。后南京之龙江、大胜港、卢沟桥、通州、白河口等地亦置。计有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龙江(隶南京工部)等抽分竹木局。分设大使、副使各一人,以掌其事。
官署名。明代于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各置抽分竹木局,属工部。掌竹木按成收税之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清初沿明制置通州抽分竹木局,有大使一人,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裁撤。
官署名。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以所收供营缮之费。隶工部。成化七年(1471)始置,于芜湖、沙市、杭州等地。后南京之龙江、大胜港、卢沟桥、通州、白河口等地亦置。计有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龙江(隶南京工部)等抽分竹木局。分设大使、副使各一人,以掌其事。
官署名。明代于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各置抽分竹木局,属工部。掌竹木按成收税之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清初沿明制置通州抽分竹木局,有大使一人,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裁撤。
见“都统制”。
官名。明清钦天监之副长官。佐监正掌监事。俱正六品。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监丞设,二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由汉人充任。康熙四年(1665),定设左、右监副,满、汉俱各二人。雍正八年(
使职名。唐朝有屯田之州,置营田使;节度使兼营田使者,其军一万人以上,置营田副使一人,协掌军屯。
即“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即“右尚丞”。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画工与男绣工,掌画壁画与刺绣。
辽朝官署名。即南面官之“宣徽院”。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吏部置,为八郎之一,从八品上,为散官,番直出使监检。炀帝大业三年 (607) 废。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复置,为从八品上文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三年(1080)
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分别主持三院院务,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见赵璘《因话录》卷五。②唐朝拾遗之别称。见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新唐书》卷一三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