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护法军政府

护法军政府

护法运动时期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军政府。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七月,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率驻沪海军到广东。一部份议员离京南下,拥护孙中山护法。八月,南下议员在广州召开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称国会非常会议,组织护法军政府。八月三十日通过《军政府组织大纲》,次日公布。依照这个大纲的规定,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均由国会选举,任期无具体规定。军政府设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各部设总长一人,由国会分别选出,咨请大元帅特任。但当总长缺位尚未选出之前,大元帅得先任命署理。军政府设都督若干人。以各省都督赞助军政府者任之;凡有举全省兵力,宣布与非法政府断绝关系者,亦得任军政府都督。次年五月十日修正通过《军政府组织大纲》,改大元帅独任制为总裁合议制。军政府设总裁会议,由总裁组成。总裁由国会选举,人数并无具体规定。军政府设置政务院,由政务员组成,政务院长和各部总长均为政务员。政务院长由国会选举,经总裁会议任命;政务员辅助总裁对国会负责。凡用军政府名义发出的政务性文告,由总裁连署,并经政务员副署。政务员和总裁意见不同时,得开联席会议决定。联席会议以总裁、政务员和各省军代表会同举行。政务院设置参事会,由各省省议会选出参事二人经总裁会议任命组成;无省议会的地区,由当地的法定机关选举。军政府的军事机关除政务院所辖军事行政机关外,还有军事委员会和参谋部等。五月的军政府改制是桂系军阀唆使政学系劫持非常国会排挤孙中山的行动,孙中山被迫赴沪。后桂系军阀向北洋军阀靠拢,将军政府撤销。

猜你喜欢

  • 青巾右校尉

    官名,汉置,为八校尉之一,即越骑校尉。《通典·职官·诸校尉附》:“越人内附以为骑也,后汉改为青巾右校尉,建武十五复旧。”

  • 织染方署

    官署名。唐朝少府监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署”。

  • 运同

    官名。清置,本为同知盐运使司事的简称,后成为正式官名。清代在盐运使之下,置分司运同、运副。使从三品,运同从四品,运副从五品。分掌驻地盐场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官名。本为同知都

  • 北院司空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北院司徒下。

  • 内署

    1、官署名,汉置,属少府,其长官称内署令,秩六百石,掌内府衣物。《后汉书·殇帝纪》:“減太官、導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注:“内署,掌内府衣物。秩皆六百石。”2、唐、宋两朝为翰林学士院

  • 六队

    王莽以南阳为前队,河内为后队,颍川为左队,弘农为右队,河南为祈队,河东为兆队,此六队郡每队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光武帝纪》。

  • 经济特科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经济类科目。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诏举, 试以策论。取中二十五人,均加升用。

  • 检校工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蕃汉三学院

    官署。西夏佛教学术与教育机构,传扬戒、定、慧三学。设百官法士。

  • 崇文院校书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选人考试合格者充任,以备朝廷访问差使。在任二年后取旨,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或授合入差遣。元丰(1078—1085)改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