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鸿胪丞”。官名。为鸿胪寺卿的佐官(助手),详见“鸿胪寺”条。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准尉,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铅之事。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秩五品。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都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官署名。元朝置,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必呈(又译必赤里,今青海贵德)吐蕃部族。设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官名。北魏始置,为光禄勋副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代沿置,亦称“光禄寺少卿”。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因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工部置,掌修造器甲工匠之事。南宋因之。
官名,为右校属下的小官吏。《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盆子与茂留军中,属右校卒史刘侠卿,主刍牧牛,号曰牛吏。”
任官考核制度。明朝官吏考核后,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于品内互调。其繁简之别,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七万石以上州,三万石以上县,王府、三司所在地,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掌河堤防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