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制
秉承皇帝旨意。有时并非出自帝命,而成为一种假藉的名义或政治待遇。两晋南北朝或后世权臣多有此种名义,以此得自行处置政务、任免官吏,虽称“承制行事”,但不为取得皇帝同意。
秉承皇帝旨意。有时并非出自帝命,而成为一种假藉的名义或政治待遇。两晋南北朝或后世权臣多有此种名义,以此得自行处置政务、任免官吏,虽称“承制行事”,但不为取得皇帝同意。
见“閤门司”。官名。宋代閤门司的主官本为东、西上閤门使,后渐无职掌,成为武臣迁转之阶,遂命内外官知閤门事,以为閤门司的长官。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因朱篯孙是高宗即位前藩邸旧人,习于仪制,命转为横行
明清荫子为官之制。明洪武(1368—1398)年间初行,后渐成定制。凡官三品京堂以上者,皆得蒙恩荫子为官。荫子必须年满二十五岁,能通五经四书大义者,首荫嫡长子孙、次及旁支。受荫之前必须于原籍所在之布政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正七品下,宋制秩正七品。
官名。隋于光禄寺置掌醢署,有令及丞,所属有掌醢十人。唐沿置,令及丞掌供醢醯之物。所属有府、史、主醢、酱匠、酢匠、豉匠、葅醢匠、掌固。宋光禄寺有油醋库监官,当掌醢署令之任。金元不设,明清称掌醢署署正、署
参见“典校”。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三国魏、吴皆置,掌监督刺探军政大臣,为帝王耳目,校曹,又名“校事”。《三国志·吴书·陆顗传》:“夫校事,吏民之仇也。先帝末年,虽有吕壹、钱钦,寻皆诛夷。以谢百姓,今
凡指郡府所属诸曹掾。《汉书·朱博传》:“部掾以下亦可用。”注:“师古曰:部掾,所部(属部)之掾也。”
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内的财赋收入。初名建昌院,后改建昌宫,其长官为使,以宰相任之。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弓矢、殳枪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名官,东汉置,为驻西域的边防军政长官。《后汉书·西域传》:“置戊已校尉,领兵五百人,居车师前部高昌壁,又置戊部候,居车师后部候城,相去五百里。”“永兴元年,车师后部王阿罗多与戊部候严皓不相得,遂忿戾反
官署名。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掌稽察宗人府事务,每月两次注销宗人府银库钱粮册籍。雍正五年(1727)设,铸有稽查宗人府御史铜印。由十五道之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协理,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