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驭
杂任职名。唐太仆寺典厩署置,员额一百人,掌驾车之事。
杂任职名。唐太仆寺典厩署置,员额一百人,掌驾车之事。
官名。驿站设此官,掌传递公文信件。唐白居易《醉封诗筒寄微之》:“为向西川邮吏道,莫辞来去递诗筒。”
满语官名。汉译为“主事”。
官类名。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这类官员人数众多,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如职同检点、指
参见“车部郎”。
即“北府宰相”。
官名。北朝对代表国家出使到其他政权的首席使臣副手之称。一般冠以使命名号,如聘陈使副、聘齐使副等。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八品上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唯蕃官蕃兵仍授,余者并罢。官名,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上授宣节校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代武散官
官名。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辽金元诸府无通判,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明清复于府置通判,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参见“通判”。
官名。又称“司果执事”。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之属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十二人,秩九品。隶于“掌果”之下,协办所属事务。
官名。突厥置,是突厥语的音译,亦作“吐屯”。世袭,无员限。《周书·突厥传》:“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