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执法左刺奸

执法左刺奸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猜你喜欢

  • 臣下向君王进言或上书,也是一种公文程式,即奏本。清朝根据官员言事内容及章疏形式不同,又有奏片、奏书、奏本、奏折、奏帖、奏疏等名称。详各条。臣向君进言上书贡献财物称“奏”。《史记·萧相国世家》:“主宗庙

  • 会府

    即省会所在之府。

  • 宣帖

    官府文书名。又称宣札。即宋朝颁给军校的委任状。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补官职。即“宣札”,见该条。

  • 行部尚书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设尚书二人,品秩同六部尚书,职掌则同于布政使、按察使。十八年迁都后革。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 光禄勋主事

    官名,汉置。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郎主事,从诸郎中选高第者担任,主管某方面事务。《后汉书·范滂传》:“迁光禄勋主事。”参看“光禄勋”、“主事”条。

  • 閤门使

    使职名。唐朝中期始置,掌供朝会、赞引百官,以宦官充任。宋朝分置东上、西上閤门使,为武臣阶官,清要之选,多用以处外戚勋贵,属横班,各三员,视四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实掌閤门司事,

  • 总宪

    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官名。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予参朝廷大议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 流外八班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在二十四班将军之外,为乡品二品以下的寒士、寒人。置牙门、期门至裨将军等十四号将军,自一班至八班,分为八班,以班多者为贵。是将军中地位较低者。

  • 鸾台侍郎

    官名。即门下侍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改为黄门侍郎,玄宗天宝元年 (742) 复名门下侍郎。参见“门下侍郎”。官名。唐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黄门侍郎为鸾台侍郎

  • 民部司马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