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考
官名俗称。亦称房官,即同考官。因明清乡、会试时,同考官各居一房,分卷取士,故名。时有十七房、十八房、二十房之称。详“同考官”。
官名俗称。亦称房官,即同考官。因明清乡、会试时,同考官各居一房,分卷取士,故名。时有十七房、十八房、二十房之称。详“同考官”。
官名。北宋置,属西班诸司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节郎。
官名。北宋前期,宗正寺卿、少卿、丞皆为寄禄官,不领本职,别置判宗正寺事,若判寺事缺,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司皇族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丞复为职事官,实领
官名,汉置,即部校尉的简称,详“部校尉”条。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为知府(或府尹)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明代顺天府知事为从八品,一般府的知事为正九品。清朝沿用明制。见《明史·职官三、四》、《清史稿·职官三·府》。官名。明清置,见“府经历”。
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参见“左士师”、“右士师”。
官名。吐蕃官,曰曩论掣逋,亦曰论莽热,置一人,任国事。
官名。战国置。《善斋吉金录》卷一四页三著录有战国官印文: “右闻司马。”
春秋战国时入仕为官然未受正禄之士众食于公家。《仪礼·燕礼》: “士旅食于西门。”郑玄注:“旅,众也。士众食,谓未得正禄,所谓庶人在官者也。”
参见“东道慰劳”。
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尚书·虞书·尧典》: “帝曰:‘咨,四岳’”,“岳曰:‘异哉,试可乃已’”。孔安国传: “分掌四岳之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