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户口案

户口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隶户部左曹,掌州县户口升降,民间立户分财,科差人丁,典卖屋业,陈告户绝,以及索取妻男之讼。

猜你喜欢

  • 同判太常寺

    官名。宋初太常寺少卿为寄禄官,置同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副长官。元丰改制始以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

  • 投供验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

  • 予虞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更名水衡都尉曰予虞。东汉废。官名,西汉末年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详《水衡都尉》条,见《汉书·王莽传》。

  • 牛录额真

    满语官名。意为“箭主”。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立一长,称“牛录额真”。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1601)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统之,始为正式官名

  • 精膳署长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

  • 鹰坊提点

    官名。金置,见“鹰坊”。

  • 七色补官人

    又称“非泛补官人”。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四为阵亡人女婿,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之士人,六为随从出使

  • 官刑

    惩处官吏的刑罚。① 谓鞭刑。《尚书·虞书·舜典》: “鞭作官刑。”孔安国传: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周礼·天官·大宰》: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史记·五帝本纪》

  • 典膳丞

    官名。即太子典膳丞。

  • 步兵将军

    杂号将军,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孝平元始五年》:“执金吾王骏为步兵将军。”《汉书·王莽传》:“太保舜、大司空丰、轻车将军邯、步兵将军建皆为诱进单于筹策。”见《汉书·王莽传》。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