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局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合并五处出卖药所置,全称为医药惠民局,属太府寺。掌配制药品出卖,取其息钱以助户部经费。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设监官、监门官。二十一年,诸州、府亦置。
官署名。见“和剂局”。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合并五处出卖药所置,全称为医药惠民局,属太府寺。掌配制药品出卖,取其息钱以助户部经费。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设监官、监门官。二十一年,诸州、府亦置。
官署名。见“和剂局”。
官名。即尚药奉御。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从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从六品,升授。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七品上称忠武校尉,元、明为从六品升授。见《金史·百官上·武散官》、《元史·百官七·
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称为起复。《晋书·卞壶传》:“遭继母忧,既葬,起复旧职”。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朝廷起用,先授以武官,系衔添加“起复”二字,然后恢复原来官阶; 直接授以原官者,衔前亦加
官名。清朝光绪三年(1877)设。正二品。七年后,兼驻义、奥、荷、法、比等国大臣。十三年,改驻俄大臣兼。二十二年,复专设出使德国大臣。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
官署名。为画家供奉内廷的机关。五代时西蜀、南唐都设此官署。宋太宗雍熙元年翰林院设图画院,宋哲宗绍圣二年称图画局,后简称画院;院设待诏、祗候等官。《宋史·职官六·入内内侍省》:“翰林院勾当官一员,以内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厨”。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为四征将军之一,秩二千石。魏文帝黄初(220—226)中,定为二品,位次三公。三国蜀、吴亦置。两晋南北朝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地位一直很显要,到北齐时渐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侨务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次年四月改隶国民党中央党部,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仍隶属于行政院。掌理本国侨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即用明黄色之绸缎或纱制成的无花纹及彩绣之行褂。当时又称“黄褶”。凡因职任关系,或因“赏穿”,皆得穿用。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班长、护军统领、健锐营翼领皆为亲臣近侍,可以穿用
即“北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