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纂
官名。参见“纂修”。
官名。清始置于国史馆,员额满四人,以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中书及部属、科道等官派充;汉六人,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总掌国史编纂之事。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礼制馆、修订法律馆均置总纂。
官名。参见“纂修”。
官名。清始置于国史馆,员额满四人,以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中书及部属、科道等官派充;汉六人,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总掌国史编纂之事。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礼制馆、修订法律馆均置总纂。
官名。战国秦置,为亭部吏卒,掌追捕盗贼。《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秦统一后及汉朝沿之。亭卒名,汉置,掌逐捕盗贼。秦时十里一亭,亭有长,下有亭卒二人
官署名。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 (郎中) 为长官,管理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 (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西晋武帝太康 (280—289) 中分为左、右两曹,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即掌翊卫近御,常值班于内廷及皇帝出巡时扈从值班之侍卫,次于御前侍卫。于侍卫内特简,无定员。归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
官名。东晋始置,南北朝沿置。北魏或称仪曹、祠曹、神部尚书,职掌略同。掌尚书省祠部曹。东晋、南朝领祠部、仪曹二曹郎。北齐领祠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五曹郎。与尚书右仆射不并置。阙祠部尚书时,以尚书右仆
官名,西汉置,属御史大夫,位在御史大夫史下,冠法冠,掌执法。见《汉书·萧望之传》,参看“御史大夫史”条。
官名。三国魏、西晋、北魏与主客郎互称,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参见“南主客郎”。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掌外国夷狄事。西晋、北魏沿置,与主客郎并称。参看“南主客郎”条。
见“中书五房”。官署名,唐初置,属中书门下。五房是: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分曹办事,掌主众务,职同宰相,事无不统。见《新唐书·百官志》。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外官俸满并入京官班内或他官班内升转铨补之法。外任降革起用之员併入单月开复应补班,统较奉旨日期选用,如指补之官与所降之级相同,即併入降补班选用。
宋军职名。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队的统领除拥队外,尚有引战与旗头各一人,引战选勇悍者一人任之,战斗时引领全队作战,北宋末改称押队,南宋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