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三日修正公布的《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规定,其职掌为护卫已故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陵墓,管理陵园,办理陵墓、陵园工程,办理陵园农林事业,指导园林区内新村的建设。本会设委员若干人,由国民政府简派,就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执行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园林设计委员会及总务处。总务处之下设警卫、工程、园林三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三日修正公布的《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规定,其职掌为护卫已故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陵墓,管理陵园,办理陵墓、陵园工程,办理陵园农林事业,指导园林区内新村的建设。本会设委员若干人,由国民政府简派,就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执行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园林设计委员会及总务处。总务处之下设警卫、工程、园林三组。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由运粮提举司改立。秩从五品,隶兵部,掌两都陆运粮食。设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掌管两都陆运米粮等事,属兵部。至元十六年始设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印信,属门下省。参见《宋书·礼志》。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顺治元年 (1644) 设。乾隆十四年 (1749)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三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掌稽核江南刑名,稽察户部、宝泉局、三库、
官名,辽朝置,属大林牙院,掌文翰方面的承旨问对。为北面都林牙的佐官。凡林牙,皆为掌文翰的官员。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 辽置,为大林牙院的副长官。见“大林牙院”。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官名。隋炀帝始置河渠署,有令及丞各一人,属都水监。唐沿置,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修补堤堰、渔钓、川泽鱼醢之事。所属有府、史、典事、掌固、长上渔师、短番渔师、明资渔师诸职。
官名。宋代诸州管下人烟繁盛处置镇,与县同级,设监官或知镇主管,掌火禁或兼酒税之事。金沿设知镇,秩从七品,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参见“细铠主”。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武清(今河北安次南)等十一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后又设大都随路管民都提领所。文宗天历元年(1328),并两所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隶会福总管府下。
官名。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道光二十四年(1844)设,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道官分设各城者六,皆各置协理一人,由僧录司、道录司给札。官名。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一人。协理大臣简称协理,佐总理